4.4.2 子程序

【子程序】命令,创建子程序,子程序又称子工程。常与【调用】节点搭配使用。

子程序的特点:

  • 子程序可以是控制程序也可以是被控程序。

  • 子程序中包含的程序数据,仅为当主程序中的子程序被激活时的数据。

  • 子程序可以通过【调用】节点在多个程序中的多个位置调用运行。

    子程序被调用时,需先在【子程序】节点中编写或单击 加载已写好的程序,再使用【调用】节点调用子程序。

设置

  • :重命名子程序在主程序中的名称。

  • :加载程序文件。

  • 保存为:将子程序作为单独的文件在磁盘中保存。

  • 清除:清除子程序内打开的文件。

  • 保持子程序文件与此程序一起更新:勾选后,在打开的子程序中的修改将自动保存到该子程序文件中。

    该项仅在已保存为文件的子程序中可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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